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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罗湖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罗湖区教育局拟对“区教育局引进国际课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HCG2019189299)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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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区教育局引进国际课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LHCG2019189299) 合同金额(万元):A包856.066万元;B包795.95132万元。 中标供应商:中国(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A包)、深圳市海龙教育服务有限公司(B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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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根据“罗财函〔2020〕898号”原合同延期半年,需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根据实际支付期数与实际到岗人数不同,现做支付方式条款变更事项。 原合同:合同价=国际教育外籍教师单价×实际聘请国际教育外籍教师人数。合同经各方盖章生效后,合同约定的款项(经甲乙双方核实国际教育外籍教师考勤记录,按规定核减费用后)采取分4期支付的方式: 1.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国际教育外籍教师达到中标总人数的80%(或以上)后60天内支付实际到岗人数总价的20%。 2.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国际教育外籍教师达到中标总人数的90%(或以上)后的前提下,于第一学期结束后10天内支付实际到岗人数总价的30%。 3.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中标人数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全部到岗以及第一学期课程服务通过服务对象考核的前提下,第二学期开学后30天内支付实际到岗人数总价的20%。 4.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在确认中标人数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全部到岗以及第二学期课程服务通过服务对象考核的前提下,第二学期结束总结评审后15天内结算总费用,结清项目余款。 变更为:合同价=国际教育外籍教师单价×实际聘请国际教育外籍教师人数。合同经各方盖章生效后,合同约定的款项(经甲乙双方核实国际教育外籍教师考勤记录,按规定核减费用后)采取分2期支付。 1.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60天内支付实际到岗人数总价的40%。 2.在办好提供课程服务的国际教育外籍教师深圳市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国家相关规定手续及证件的基础上,课程服务通过服务对象考核的前提下,于第一学期结束总结评审后15天内按实际到岗人数结算总费用,结清项目余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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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国家外交部和国家移民管理局于2020年3月26 日颁布了《关于暂时停止持有效中国签证、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入境的公告》,暂时停止绝大部分外国人持当时有效来华签证和居留许可入境,我局引进国际课程服务的部分外教在2020年秋季新学期开学因滞留海外无法及时到岗复工,且到岗时间不能确定,根据“罗财函〔2020〕898号”原合同延期半年,需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根据实际,需要对原合同的支付期数以及“支付方式”条款进行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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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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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贝丽北路1号 联系电话:0755-22185773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文锦中路罗湖区委2501 联系电话:256666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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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罗湖区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