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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罗湖区教育局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单位:罗湖区教育科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7/10/13 11:21
     所属栏目:公告

    根据罗湖区局机关自行采购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遴选提供法律顾问的专业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深圳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合作经验者;

    (二)保证能快速和足够时间响应局机关的服务需求;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承担的主要任务

    (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

    (二)为我局草拟、审查、修改各类法律性文件及重大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为我局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四)应邀列席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五)参与重大事项的论证、调研、策划等工作,并就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对我局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法律业务培训;

    (七)就重大事项与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交换法律意见;

    (八)参与应急预案的制定,提供法律处理途径,出具法律意见,协助处理应急与维稳事件;

    (九)承办复议、仲裁与诉讼案件的应对工作;

    (十)参与、协助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工作;

    (十一)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四、服务时间及经费预算

       服务时间为1年;经费预算10万元。

      五、时间安排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17年10月12日,在罗湖教育应用网(http://cn.luohuedu.net/)网站发布项目公告。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要求,递交投标文件(项目要求详见附件),于2017年10月19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罗湖教育局办公室政务邮箱(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邮件处注明“法律顾问服务”字样。

      (三)我局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一家承办单位,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与承办单位签署合作协议。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001室

        邮政编码:518000

          联 系 人:高星

          联系电话:0755-25666509

        电子邮箱:lh_jybgs@szlh.gov.cn

            

     附件:2017101383130-14083/罗湖区教育局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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