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市财政委联合印发的《深圳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3个配套文件(深教〔2012〕426号)的有关规定,我们组织人员对各学校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和核实,现将我区民办学校2016年秋季学期民办教师申报长期从教津贴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
如对所列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书面向罗湖区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并提供具体事实。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罗湖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人:郭汉坤,电话:25666341,
传真:25666344。
罗湖区教育局成教与社会办学管理科,联系人:张志坚,电话:25012695。
联系地址:罗湖区文锦中路管理中心大厦20楼或螺岭小学二部一楼(凤凰街41-1)。
邮政编码:518003
附件:2016113012373-21119/深圳市罗湖区民办学校教师申请从教津贴审核通过名单(2016年秋季学期).xls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16年11月29日
粤公网安备 44030302001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