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等级学校评估有关规定,我室组织督学对清水河学校进行了区一级评估。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按照公开、公平原则,现将清水河学校拟批准为罗湖区一级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9月5日—9月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罗湖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评估结果的,取消其区一级民办学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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